部门工作职责

基建工程部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新建工程和大型修缮工程的建设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基建程序。

二、根据学校批准的新建项目及修缮工程组织编制年度基建投资计划,经学校和教育部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和落实。

三、负责组织编写新建工程的立项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配合学校规划委员会做好新建工程设计方案的评选及优化工作。负责签订设计合同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负责申办项目有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各项报建、审批手续。

六、组织以工程项目为核心的各项(勘查、监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定货等)招投标工作,负责签订和管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经济合同。

七、负责工程前期“三通一平”工作。

八、对在施工程实行全面管理,对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管理负责,并有效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

九、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移交及保修工作。

十、负责审核工程概预算及竣工结算工作。

十一、配合校审计室完成有关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十二、会同财务部做好基建资金的使用、调配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收集、整理、审查工程竣工资料并及时移交北京市城建档案馆或校档案馆。

十四、负责校内天然气工程的立项、报批、施工管理及验收移交工作。

十五、负责校内水、电、暖、气等地下管网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动态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准确、及时报送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报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