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评审报送
建设工程投资评审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 2017-03-07
办理地点:北京大学43楼607室
联系电话:62760173
一、工作依据:按照《北京大学建设工程投资评审规定》(校发[2014]129号)的要求,学校设立建设工程投资评审小组(以下简称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投资评审工作,投资评审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对建设标准、投资计划、设计概算等进行评审。
二、报送范围:投资5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项目实施前报送投资评审。
三、业务流程:
一、工作依据:按照《北京大学建设工程投资评审规定》(校发[2014]129号)的要求,学校设立建设工程投资评审小组(以下简称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投资评审工作,投资评审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对建设标准、投资计划、设计概算等进行评审。
二、报送范围:投资5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项目实施前报送投资评审。
三、业务流程:
1. 落实校园规划情况:提供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或由使用单位提供学校批准同意立项的书面材料;
2. 编制设计概算:由设计院、基建专业人员或基建预算人员编写设计概算;
3. 审核设计概算:由基建专业人员、预算人员及部领导参与审核设计概算;
4. 获取功能需求:由使用单位提供建设项目功能需求报告;
5. 填报投资评审立项表:按照投资评审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基建工程部填写建设工程投资立项报告(见附表),管理使用单位负责落实对功能要求的意见并签章;
6. 落实经费来源:由校长办公会落实经费来源或由院系出具经费来源的函,由财务部门对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7. 报送投资评审小组审核:由投资评审小组审核确定最终的建设标准。
2. 编制设计概算:由设计院、基建专业人员或基建预算人员编写设计概算;
3. 审核设计概算:由基建专业人员、预算人员及部领导参与审核设计概算;
4. 获取功能需求:由使用单位提供建设项目功能需求报告;
5. 填报投资评审立项表:按照投资评审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基建工程部填写建设工程投资立项报告(见附表),管理使用单位负责落实对功能要求的意见并签章;
6. 落实经费来源:由校长办公会落实经费来源或由院系出具经费来源的函,由财务部门对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7. 报送投资评审小组审核:由投资评审小组审核确定最终的建设标准。